◆享受國家助學金政策的學校
享受國家助學金政策的學校是指經政府有關部門依法批準設立,實施全日制中等學歷教育的各類職業學校,包括公辦和民辦的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和高等學校附屬的中專部、中等職業學校等。
◆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
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是具有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的在校一、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涉農專業范圍,根據教育部發布的《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2010年修訂)》(教職成〔2010〕4號)和人社部發布的《全國技工院校專業目錄(2013年修訂)》(人社部函〔2013〕55號)及專業設置管理辦法等規定,涉農專業范圍為:農林牧漁類所有32個專業,以及輕紡食品類的糧油飼料加工技術、糧油儲運與檢驗技術和醫藥衛生類的農村醫學專業等3個專業。
根據《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有關精神,我省羅宵山區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包括蓮花縣、贛縣、上猶縣、安遠縣、寧都縣、于都縣、興國縣、會昌縣、尋烏縣、石城縣、瑞金市、南康市、遂川縣、萬安縣、永新縣、井岡山市、樂安縣等17個縣)中等職業學校農村學生(不含縣城)全部納入享受國家助學金范圍。
◆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
國家助學金主要用于受助學生的生活費開支,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
◆國家助學金申請、審批與發放程序
國家助學金按學期申請和評定,按學期發放。春季學期為3月到7月,秋季學期為9月到次年1月。
◆具體流程如下:
①學生應在入學時準備好戶口本復印件(即首頁、戶主和本人頁)、個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請復在同一面)及相關家庭經濟困難證件。
??②學生開學時請統一填寫好《江西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 ,等認定好后確定了名單再填寫《江西省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申請表》,新學期開學一周內向就讀學校輔導員遞交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相關家庭經濟困難證件。 第8類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還可提供由當地村(居)委會或鄉鎮街道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材料。
③學校受理學生申請并組織初審;
④有關部門審批,并將擬資助學生名單在校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⑤學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為每位受助學生辦理中職學生資助卡,由有關部門將助學金直接發放到中職資助卡中,學生憑本人身份證、學生證至相關銀行激活資助卡,方可取款。發卡銀行不得向學生收取卡費或押金等費用,也不得從學生享受的國家助學金中抵扣。